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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中星空app官网下载院发布“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典型案例

2024-10-26 07: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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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空app官网下载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是“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为彰显刑罚惩戒与教育功能,营造打击犯罪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消费者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个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2020年4月,被告人汪某某将收购来的16150斤“海南无名糯”稻谷冒充种子,以每斤3.7元的价格销售给被害人谢某某、罗某某、郭某1、郭某2、李某某五人种植,销售金额共计59750元,从中非法获利8000元。受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执法监督处委托,湖北晟明科技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涉案水稻品种“海南无名糯”田间鉴定含杂,含杂率为25.6%;通过对举报投诉的水稻田间测产表明,“海南无名糯”含杂造成减产,减产量为124218千克,该减产与“海南无名糯”品种含杂存在因果关系。经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种子问题引起的减产损失为377623元。

  案发后,被告人汪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亲属代其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了被害人损失30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汪某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8000元。

  泰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某明知“海南无名糯”稻谷不是种子,仍冒充种子销售给他人种植,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鉴于被告人汪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认罪认罚星空app官网下载,依法对被告人汪某某减轻处罚,并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对其宣告缓刑。据此,判决被告人汪某某犯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汪某某主动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八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公诉机关未提起抗诉,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农民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农业生产秩序的法治维护,不仅关乎民生福祉,更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大局。被告人将假种子销售给农户种植,虽貌似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欺诈行为,但其背后却关系到农民生产的根本权益和农业安全的“国之大计”。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充分认识到贩卖假种子的社会危害性,通过认定行为人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依法判决被告人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体现了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担当,有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业生产安全。

  2020年5月星空app官网下载,被告人廖某用其母亲艾某的身份证在“某多多”平台注册店铺,并在该店铺内销售“魔纤瘦可瘦”减肥胶囊。2020年6月,廖某在拿货时发现,该减肥胶囊系进货商自行包装加工后再出售,但廖某并未进一步核查具体情况。2020年8月,廖某接到消费者反映其销售的“魔纤瘦可瘦”减肥胶囊服用后存在异常情况,并告知其销售的胶囊含有“”成分,但廖某仍未停止销售。直至2022年11月,廖某才将网店关闭,期间累计销售金额为35200元。经吉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鉴定,廖某销售的“魔纤瘦可瘦”减肥胶囊中含有“”成分,该成分属于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永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明知其销售的减肥产品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成分仍然销售,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全案情节,对被告人廖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没收被告人廖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三万五千二百元,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廖某服从判决,现该案已生效。

  人无信不可,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人类社会普遍推崇的基本价值。诚信原则被公认为民商事活动的根本原则,更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安身立命之本。本案中,被告人廖某作为市场主体,为谋取个人利益,销售有毒、有害的减肥产品,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原则,不仅危害群众身体健康,还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法院严惩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让违背诚信经营的市场主体付出代价,以此警醒市场主体必须依法诚信经营,牢记道德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

  2022年6月7日,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工作中对被告人邹某某经营的早餐店进行抽样检测,发现该店内抽检的油条中铝残留量超标。2022年8月31日,经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抽检油条中铝的残留量是国家标准的10.65倍,长期食用铝含量超标的油条存在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及骨骼等损伤的风险,足以造成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经查,邹某某从他人处购买了制作油条的配方(含过量明矾),后按该配方制作并销售油条给顾客,销售金额达40000元。案发后,邹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某为牟取不法利益,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其制作的油条内添加过量明矾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鉴于被告人邹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对被告人邹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食品安全无小事。油条作为老百姓餐桌上的日常食物之一,其质量安全问题备受关注。本案被告人在制作的油条中添加过量明矾并予以销售,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较大的危害风险。法院坚决打击此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形成有力威慑。为防止犯罪再发生,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组织行业监管人员及餐饮商家代表20余人旁听庭审,通过现场观摩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同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履职,推动食品行业健康长远发展,切实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2019年7、8 月的一天中午,被告人周某某在没有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购入各类计生用品在其经营的吉州区凤某某便利店销售。2021年8月、10月期间,周某某以60元/盒的价格购入一盒(内有二十小盒)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一盒(内有二十小盒)“特效百分百”,再以30元/小盒的价格销售。2022年7月15日,吉安市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吉州区凤某某便利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内销售的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外包装与《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的要求不符,“特效百分百”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现场核查已售出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两小盒。经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原厂家认定,该药品不是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属于假药。经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特效百分百”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周某某销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对社会公众身体健康造成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销售假药,又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周某某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周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部分销售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周某某销售假药,又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侵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星空app官网下载,还应承担民事责任。据此,以被告人周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周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公益诉讼起诉人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赔偿损失人民币一千元。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是吉州区首例销售假药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判处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支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人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司法指引功能,进一步有效打击、遏制食品药品领域的侵权行为,以实现案件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被告人肖某利用其担任遂川县草林镇政府畜牧兽医岗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在履行草林镇政府检疫人员职责、负责草林镇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中徇私舞弊,接受他人请托,多次在未进行检疫的情况下,违规跨行政区域为遂川县禾源镇某屠宰场(被告人肖某投资开办,其弟肖某生经营管理)、吉安明某畜牧业有限公司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者提供空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供上述两家企业自行开具检疫合格证明,导致相关未经检疫的肉类、禽类产品作为学校营养餐食材流入校园,其中涉及鸡鸭鹅共计79200羽,鸡心、鸡腿、鸡尖、鸡肉、鸭心、鸭翅、牛肉、猪肉等动物产品共计54126公斤,造成严重食品安全隐患。

  遂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作为履行动物检疫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徇私利,未经检疫即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伪造检疫结果,其行为已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鉴于被告人肖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学生身体健康,更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造成大量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作为学校营养餐食材流入中小学校园,埋下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渎职行为,以个案办理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助推校园食品安全行业监管整治,筑牢校园食品安全的法律防线,保障好“祖国花朵”餐桌上的安全。

  --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月,被告人魏某在明知性保健品添加了伟哥类物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转账或货到付款的方式走快递物流,先后4次从微信名“桑菊”“随缘”处,低价购入“金牌玛卡”“蟲草鹿鞭丸”“极品伟哥”“万艾可”“黑马”“蓝精灵”等6种无合法来源的口服性保健品,以不公开方式高价销售给老年人群体食用,已销售金额5980元。经吉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该6种口服性保健品进行鉴定,除“蓝精灵”性保健品未检出含有西地那非外,其它5种性保健品均检出含有非法添加的西地那非。

  案发后,被告人魏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上交未销售完的性保健品,已退缴非法所得5980元。

  万安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魏某犯罪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等情节,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二千元;禁止被告人魏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相关的行业;被告人魏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千九百八十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随案移送的涉案保健品,予以销毁。

  “西地那非”作为一种处方药,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物、保健食品中的非食品原料,即便是作为药品使用,仍然要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和检测,并获得“药准字”后才能对外销售,且患者在服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医嘱。本案中被告人魏某明知所售卖的保健品含有“西地那非”成分,仍向意识淡薄的老年人销售,对老年消费群体造成严重的身体健康安全隐患。法院依法打击危害老年人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有利于为广大老年人群体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2022年上半年起,被告人姚某风在无食品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星空app官网下载,以400元的价格购买了若干计生用品和性保健食品,分别是一条装“美国肾黄金”10小盒、“金牌玛卡”11盒、“每粒坚”5盒、“植物伟哥”2盒。姚某风明知上述性保健品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成分,仍然在其经营的计生用品店内销售,售出一盒“美国肾黄金”、一盒“每粒坚”,销售金额合计40元。2022年7月1日,安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姚某风经营的店内查获销售的性保健品,经吉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鉴定,“植物伟哥”“金牌玛卡”“美国肾黄金”中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安福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风销售明知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姚某风具有坦白星空app官网下载、认罪认罚,且部分保健品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销售,系犯罪未遂等情节,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判令被告人姚某风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未提起抗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保健品市场发展迅速的同时存在诸多乱象,部分生产经营者为追逐利益,抛弃法律、道德底线,譬如被告人姚某风销售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并形成安全隐患。法院始终坚持守护民生安全底线,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对犯罪分子宣告终身从业禁止,积极发挥“从业禁止令”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震慑作用,力促构建食品药品安全新环境。

  下一步,吉安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履行审判职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原标题:《吉安中院发布“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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