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半岛app

2023-08-01 06: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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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半岛app半岛app半岛app、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研发检验大楼四楼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6,421,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547,58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874,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

  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启元律师事务所傅怡堃、刘子佳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半岛app,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228,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9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38%;反对1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2.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同意66,228,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9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半岛app,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38%;反对1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2.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傅怡堃、刘子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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